各苏木镇人大:
为了保障我旗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组织和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旗实际,经旗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对开展旗人大代表活动小组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人大代表活动小组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和事关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按照旗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地区实际,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切实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不断丰富和拓展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内容,积极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为建设“繁荣美丽、和谐文明”的正镶白旗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形式
旗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活动小组的组建以便于联系选民,便于开展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原则,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重点、注重实效、依法履职、促进发展”为主题,旗人大代表按照苏木镇划分,组成代表活动小组。各苏木镇人大受旗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负责督促、指导本苏木镇的旗人大代表开展活动。为了便于组织、利于活动,旗人大常委会将135名旗人大代表编为12个代表活动小组(其中:明安图镇3个,星耀镇5个,乌兰察布苏木2个,伊和淖尔苏木1个,宝力根陶海苏木1个),每个代表活动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负责召集代表活动小组会议和组织代表活动小组活动。苏木镇人大代表可按居住状况与旗人大代表混合编组,一并开展活动。
三、活动内容
1、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2、围绕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以及全旗的中心工作、旗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和调研活动;
3、参加由旗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的视察、执法检查和调查等工作;
4、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政府推进工作;
5、组织代表向原选区报告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回答原选区选民的询问,并向原选区进行述职。
代表活动要实行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小组活动与旗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活动相结合,小组集体视察与个人持证视察相结合,代表活动小组间要相互交流,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增强活动实效。
四、具体要求
一是设立代表活动场所。苏木镇的代表活动小组可在苏木镇或行政村设立代表活动室。明安图镇的旗直代表活动小组可在机关单位设立固定活动场所。活动场所要有牌子(如 “×××人大代表之家”,或“×××人大代表活动室”),有会议桌椅,有学习资料,有人大工作宣传墙或宣传标语,为代表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二是建立代表活动制度。代表活动小组应建立健全必要的制度,包括代表学习培训、联系选民、活动考勤、代表述职等内容。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由组长主持,经代表活动小组会议通过。
三是制订年度活动计划。代表活动小组应根据旗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要点和代表们的意见,制订本小组的年度活动计划,经小组会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并及时上报旗人大常委会。
四是建立活动档案。代表活动小组应建立完整的活动档案。要建“五簿一册”详细记录代表活动小组的活动情况,即:代表活动小组会议记录簿、代表活动小组活动情况记录簿、代表履职情况登记簿、为民办实事登记簿、接待群众来信访登记簿、代表花名册。
五是代表活动务求实效。代表活动小组活动都要做到内容充实,每次活动要有明确的议题且富有针对性,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的意愿和合理要求,以及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做好记录,认真整理,及时上报。
五、提高认识,切实搞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1、各苏木镇、旗直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代表活动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为代表和代表活动小组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2、旗人大常委会在召开会议、开展专题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时,可根据内容,邀请相关的代表活动小组参加。
3、各苏木镇人大要积极为各代表活动小组活动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搞好与旗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和联系。一些重大活动可主动邀请旗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参加。代表活动的计划、规章制度等资料要报送旗人大办公室。在代表活动结束后的10日内,要将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旗人大办公室。
4、开展代表活动小组活动,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视察、检查、调查中可以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也可向政府分管领导直接反映存在的问题。
5、各苏木镇人大、各代表活动小组要及时总结和上报开展活动的成功做法和体会,联系实际,积极撰写调研文章,向各级新闻媒体投稿,宣传代表工作,探索做好新形势下代表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
6、各苏木镇人大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
11月20日前,各苏木镇人大要将选定的代表活动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名单上报旗人大办公室。年底前旗人大常委会将对各代表小组活动场所、制度、档案以及代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先进代表活动小组。
2014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