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4日 来源: 正镶白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正镶白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司法监督中的主体作用,9月13日上午,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伟、自治区人大代表天爱平应邀走进正镶白旗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庭审现场,观摩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由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雅萍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均无异议,最后陈述时被告人认罪悔罪。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员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庭审结束后,两位代表与法官进行互动交流,表示参加庭审观摩活动直观感受到了刑事诉讼和庭审程序的严谨规范,对“酒后驾驶”的违法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切身了解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感受到司法审判的公正与权威。最后,两位代表就正镶白旗法院广泛听取民意,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是推进司法公开,接受人大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增进人大代表与法院沟通的重要桥梁,能够有效提升法官服务大局的司法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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