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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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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镶白旗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旗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审查结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07年03月14日 来源: 正镶白旗人大办公室 作者: 正镶白旗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旗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占云
   旗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旗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秘书组在大会决定的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3月14日13:30时)内,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67件(以下简称建议)。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认真审议,将以建议形式提交旗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答复。此次大会收到的代表建议突出了加快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内容涉及政府方面41件,农牧业方面3件,教育卫生方面9件,交通方面1件,供电方面6件,围封转移方面2件,法院方面1件,民政方面2件,科技方面1件,民族事务方面1件。
   这些建议主要涉及我旗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代表们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针对性和可行性强的建议,充分反映了我旗人大代表们对国家、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我旗推进经济转型、加快发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旗以及不断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凝结着代表的辛勤劳动。在本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与往年相比,整体质量水平有明显提高,建议、批评和意见选题比较好,关注热点和关注民生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数量明显增多。
   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旗人大常委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将在大会闭会后,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交旗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各承办单位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有关规定,本着以人为本、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加强和改进工作、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出发,认真办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结果,答复代表。人大常委会将对代表建议进行调研分析,确定重点建议,重点督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督促解决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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